【社论】蚁噬之鉴,不可不察
10月26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、审查调查情况。通报显示今年1至9月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7.7万人。
去年上半年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首次公开了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立案人数。去年全年的立案人数为6.1万人。也就是说,在该项上,今年前三季度立案人数已经超过去年全年。
虽然,纪检监察机关的“立案”只是调查程序上的重要环节,不意味着相关村官必然违纪,更不能将“立案”与腐败犯罪混为一谈。但是,高达7.7万人被立案调查,的确说明村官的“蝇贪蚁腐”问题相当突出,值得高度警惕。
2023年2月,中央纪委印发《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》,着力解决民生领域“微腐败”、妨碍惠民政策落实“绊脚石”等问题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治理农村基层的腐败问题被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上。
相对于窃居高位的“大老虎”,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“苍蝇”感受更为直接,推动基层治理成效从严从实落到实处,才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,提升公众对党的执政廉洁性的信心。一些村官腐败案件金额可能不算太大,但是影响极其恶劣。比如,贵阳市有村官从“改厕”项目中收回扣,一个项目实际花费4万元,交税0.1万元,却有0.9万元流进了一名村官的腰包。广东惠州市龙门县的90后村官茹杰威利用职务便利,伙同他人通过伪造文件、抢种青枣树冒充原有农作物等方式,骗取大量垦造水田项目青苗补偿款。
蚁噬之鉴,不可不察。治理基层腐败、“蝇贪蚁腐”关乎基层治理,关乎党的执政根基,关乎国家政策能不能落实到村头寨尾,必须防止农村基层组织被腐败分子、违纪之徒所霸占窃据。所以,“坚持执纪执法为民”,要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,让农村基层党组织、村民自治组织处于阳光之下、法纪监督之中,要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,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治理基层腐败,要紧盯“县里的权、乡里的情、村这个点”,绝对不能“天高皇帝远”,监督制度不达村镇。资金、项目下乡,钱到了哪里,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;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要透明、账目要公开,要杜绝村集体企业成了“村长企业”,要保障村民对村集体经济运营的参与权、监督权。村干部要直接面对群众,工作上的一言一行都应该放在阳光下,主动让群众来监督,始终保持敬畏之心,自觉依法依规办事。
要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刀亮剑,以铁腕治理村官的“蝇贪蚁腐”。村里没有“土皇帝”,只有党纪国法之下的村干部,必须巩固基层良好的政治生态,畅通人民群众的批评、监督渠道。